在全省2008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
到村任职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8年4月9日
省劳动保障厅厅长 张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省委组织部与教育厅、财政厅、人事部、劳动保障厅共同组织召开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有关组织实施工作,意义十分重大,会议非常重要。会后,我们劳动保障部门一定按照本次会议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最好这项工作讲两点意见。

    一、 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意义重大而深远

    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是我省近年来组织干部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决策和制度创新。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对于拓宽大学生的就业门路,转变大学生就业观念,引导有志青年干事创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我省劳动力供大于求状况客观存在,今年预计全省城镇新就业岗位45万个,而城镇新增劳动力30万人,其中大中专毕业生占了90%,国企改革需要分流安置工30万人,以往未实现稳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还有10万人左右,再加上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供求之间的矛盾非常突出。如果转变观念,另辟蹊径,走向新农村建设第一线,许多优秀大学生就有了施展才华的大舞台,历练人生的大舞台。大学生通过当村官的经历和锻炼,真正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所获得的精神财富,将会成为今后走向成功的强硬基石。

    全省各级保障部门一定要深刻认识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对待,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认真扎实的做好这项关系当前,影响长远的工作。同时,真诚的希望应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在工作中遇到劳动保障方面的问题,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局反映,也可直接向省劳动保障厅反映,我们将竭诚地搞好服务,全心全意的支持同志们的工作,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

二、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和政策落实工作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这次会议的部署,精心组织,积极主动配合组织、教育、财政、人事等部门,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保障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是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级劳动保障局的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并安排专门的部门和人员承办此项工作,真正将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要配合组织等相关部门抓好人员选聘、管理等环节的工作,在选聘现场设立咨询服务台,帮助大学生了解掌握我省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各项政策,让高校毕业生在参加选聘的同时,获得更多的政策知识和就业信息,拓展就业的思路和渠道,努力把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的过程,引申为帮助大学生实现就业的具体行为。

    二是完善管理,落实政协。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帮助促进大学生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对于选聘合格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我们要重点做好他们的社会保险参保记录和缴费管理。省厅和各市劳动保障局要全面掌握情况,建立数据库,统一各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登记参保,同时要及时研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政策,让大学生“村官”们在新农村建设中建功立业。对于未能被选聘的大学生们,可以领取《就业失业证》,享受免费的就业指导、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要积极组织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鼓励他们自主创业。对有创业愿望的人员可申请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对于参加创业培训的人员给予培训补贴,提供我们扎扎实实的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各项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到大学生身上。

    三是健全制度,落实措施。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作,我们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一套相关工作制度,逐步形成长效机制,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参加选聘和选聘使用后的相关服务。在参与选聘前,要结合实施创业就业工程,良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创业培训进校园活动,激励有知识的青年人带头创业,进而营造全民创业的社会氛围。在选聘使用后,我们要及时提供相关保障服务,为他们统一建立参加社会保险登记档案;对于聘用期满后而不愿续签合同的人员,按照他们的不同去向,及时提供相关就业服务,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和就绪手续,做到一人不漏、一分不少。

    各位领导,同志们: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我们劳动保障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与各部门密切配合,团结协作,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让省委、省政府满意,让大学生和家长们满意!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