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毕业生违约和不服从分配应如何处理?
毕业生若是通过"双向选择"确定的接收单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毕业生应认真履行协议。倘若毕业生单方面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不服从分配,是指已列入毕业生分配就业计划,而毕业生因环境、待遇等问题迟迟不到单位报到。对这样的毕业生,自规定报到之日起,超过3个月仍不去单位报到的,取消其就业资格,国家不再负责安排工作。
2、毕业生报到时已超过了报到期限怎么办?
毕业生在领取报到证后,应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倘若因某种原因不能按期报到的,应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说明理由,否则,用人单位有权拒绝接收。
3、毕业生在什么情况下可申请改派?改派的程序是什么?
毕业生就业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派遣计划的形成是由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双向选择"之后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毕业生的派遣需按计划进行,计划一经下达,毕业生不得随意变动。但遇下列情况时可以申请改派:
(1)错派。没有这个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已经撤消或用人单位隶属关系发生了变化。
(2)调配不当。院校在按单位委托代选毕业生调配过程中,所选择的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用人单位要求不一致。
(3)毕业生本人遭受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其它特殊原因。
改派的程序:
(1)毕业生向原分配单位提出改派申请,讲明改派原因。
(2)原单位同意改派后,出具将毕业生退回学校或同意将毕业生改派到其它单位工作的公函。
(3)属调配不当的毕业生,由学校为其重新联系接收单位,或经学校同意由毕业生自行联系接收单位。
4、研究生到企业后是否也要下基层锻炼?
研究生到企业工作后同样需要到基层锻炼半年或一年,以至更长的时间。研究生到基层锻炼可了解掌握企业的生产工艺。过程和管理等情况,可为以后解决生产技术难题,开发研制新产品奠定良好的基础。应该说明的是毕业研究生到基层锻炼,并不是见习制度。
5、什么是毕业生见习制度?
见习制度即用人单位对刚刚接收来的毕业生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地进行考察和了解,进而在思想、业务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使毕业生尽快适应工作需要的制度。这项制度主要有以下几项内容。
见习期一般为一年。对入学前已从事一年以上有关专业实际工作的,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免去见习期。某些特殊专业的毕业生,需要更长时间的锻炼,可在见习期满后由单位自行安排。毕业生在见习期间,发生疾病或因事不能坚持工作的,如病(事)假超过一个月者,见习期应顺延相应的时间。见习期满后,所在单位应及时为毕业生办理转正手续,按期为其评定专业职称,聘任相应职务,确定工作岗位。对达不到见习要求的,经所在单位讨论,报主管部门批准,延长见习期半年到一年,并将延长期限和理由通知本人,延长期限结束时仍达不到要求的,不再延长见习期,另行安排工作,工资待遇按毕业生转正工资标准低一级来定。对表现特别不好的,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
6、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录用协议后要承担什么责任?
"双向选择"明确规定了学校、用人单位及毕业生本人三方面的责任、权利与义务,协议书一经签订便视为生效合同,不能随意更改。有的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后又去联系其他单位,"脚踏两只船",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这种不讲信誉的人在社会上是不受欢迎的,所以,毕业生必须信守协议。如果万不得已要单方面毁约,就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征得原签约单位的同意,经学校毕业生分配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有关规定交纳一定的违约金,方可列入计划派遣。
签约后的毕业生仍需努力学习,通过各种方式了解签约单位的生产、工作情况,做好相应的准备,以提高适应工作的能力。同时,要加强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修养,遵守校纪校规,顺利完成学业,以示对用人单位负责。如果签约后放松学习,纪律松散,思想道德品质恶劣,学校可视情况如实向用人单位反映,听取所签订协议或取消其派遣资格,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7、内地毕业生支边问题
毕业生就业中经常提到的边远省区,指的是内蒙古、黑龙江、广西、贵州、云南、西藏
、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这十个地方。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来源于边省区的毕业生,所学专业只要是本省区需要的原则上要安排回去就业。对非边远省区的比业生到边远省区工作,国家历来是鼓励的,边远省区对毕业生支边也是热忱欢迎。
那么,有志于支边的毕业生如何才能使自己的愿望得以实现呢?国家对内地大学生支边又有何优惠政策?
很多同学想知道本校有没有支边名额,其实现在国家计划下达的所谓支边名额是不存在的。学校通过各种途径收集到的需求信息,其中可能有的来自边远省区,此外,在国家教委每年下达的保证国有重点用人单位需求的计划里,也有部分用人单位位于边远省区。毕业生可积极与学校和系里主管部门、老师联系,了解情况,掌握信息,及时提出支边申请。
由于学校特点不同,一些重点大学、部属院校如石油、地质、煤炭等系统的院校、边远省区的需求信息比较多,这些院校的毕业生支边要相对容易。面对于那些地方所属的院校来说,
边远省区的需求信息较少甚至于没有,在这种情况下,毕业生可向学校和边远省区主管部门提出自己的支边申请,要在申请中尽可能详细我介绍。学校和边远省区一般都会为毕业生提供方便,帮助联系并及时答复。支边申请宜早不宜迟。因为等到四、五月份,就业计划大体确定,到那时就为时晚矣。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目前实行双向选择就业办法,一方面毕业生申请支边,另一方面边远省区也有本地区的急需专业、需求层次等要求。所以,并不是每一位毕业生提出申请,就一定能够支边的。
按照目前就业计划编制程序,毕业生支边只要纳入学校的建议计划,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后作为正式计划下达执行,特派遣时毕业生就踏上支边的人生之途了。
目前,国家和边远省区对支边毕业生,除了授予荣誉称号等精神鼓励外,在工答安排和生活
待遇方面都制定了一些比较优惠和政策。在工作方面,凡是自愿要求支边的,可以不受计划限制,在适合需要的前提下,可以优先挑选工作地区或工作单位。在待遇方面,除要给毕业生一定的物质奖励外,国家规定至少浮动一级工资,有的边远省区规定浮两级或两级以上。还有的单位在住房、子女就业、夫妻分居等方面优先予以照顾。在工作流动方面,对去西藏和青海高原地区的毕业生,在该地区连续工作满8年以上的,如本人申请回内地时,和这两个省(区)人事部门联系原籍或其爱人所在地区安排工作,有关省(市)应予接收,将其工作安排好。其他省区,如果你工作了一定时间后,要回内地工作,边远省区也会予以放行的。
此外,毕业生应该知道,现在还不提倡以边支边。有这样两种情况:一是毕业生来源于内地省(市)的边远贫困地区;二是以一个边远省区的毕业生到另一个边远省区。尤其是前一种情况,毕业生更应予重视,以免做无用功。
附:十个边远省区有关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毕办,地址:呼和浩特市政府,邮编:010010。
△黑龙江省人事厅毕业生就业工作处,地址:哈尔滨石头道街133号,邮编:150010。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委高校毕办,地址:南宁市教育路3号,邮编:530022。
△贵州省教委人,地址:贵阳市中山西路38号,邮编:550003。
△云南省教委学生调配处,地址:昆明市五华山,邮编:650021。
△西藏自治区人事局干部调配处,地址:拉萨市娘热1号,邮编:850000。
△甘肃省人事局科技干部处,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223号,邮编:730000。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毕办,地址:银行市新华东街83号,邮编:750004。
△青海省教育厅毕办,地址:西宁市西宁馆一号楼,邮编:8100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厅分配处,地址:乌鲁木齐市中山路6号,邮编:850002。